在德国考驾照(二):急救课见闻

今天来上急救课(在德国申请驾照需要先上急救课),学到了不少非常实用的知识,值得在此记录下来——

上半场:

  1. 一个普通人遇到需要自己挺身急救别人的紧急情况80%发生在家里,也就是绝大部分情况下我们需要急救的对象是自己的亲人。所以就算是为了自己亲友的生命安全,我觉得每个人(包括小孩)都应当接受急救课培训。

  2. 在德国,若目击到有人伤亡的紧急情况,目击者有见义勇为的法律责任,否则被抓到的话坐牢一年。

  3. 当你需要别人帮助时,一定要明确到个人,大声沉着地说出,“那边穿红色T恤的小伙子,对我说的就是你,你现在立刻拨打112急救电话,这儿有个人神智不清需要帮助。”此时,这个被你点到的人在法律上没有选择,必须承担这份责任,否则被抓到也是一年牢房。当你CPR累了时,也可以用相同方式点出另一个人来接替你。这种情况下,不明确到个人责任是没用的,“谁能来帮帮我”基本等于没人会主动帮忙

  4. 在紧急情况下,个人情绪是生存的最大敌人。有相关统计,在遇到意外的人群中,女性成功得救的几率明显低于男性,仅仅因为很多人不好意思当众给女性做CPR。CPR需要脱掉伤者上衣,或者至少把前胸的衣物除掉,因为你需要清楚找到心脏的位置才能进行有效按压。今天急救课老师的一熟人就曾因不好意思脱掉一个女孩儿的上衣而直接合衣做CPR,结果全按胃上了,最后那个女孩儿死了。尤其是非成年人,穿着衣物不易判断心脏位置。

  5. 对于意识不清醒且失去呼吸的人,CPR是最有效的急救措施。施救者需要一直按压到医生到达现场,这个过程可能会很久,所以不能用力气,而是要以正确姿势,利用自身体重放松地进行心脏按压,这样你才能保存体力一直按到医生到来。这其实跟生活中很多事一个道理呀,如果你需要长期地反复地做一件事,必须得找到不那么费劲儿的姿势才能长久地做下去。

  6. 光看文字没用,事关安全的措施都需要反复演练直到熟练才能在紧急关头以肌肉记忆做出来。比如我大学的时候好像也上过什么急救课,但那只是被动听着,和真正在人身上做CPR肯定是完全不同的效果。

  7. 体力很重要,锻炼身体很重要,不然根本没力气把一个没意识的成年人从车里拖出来…… 我自己肯定需要很高很高的肾上腺素水平才能有可能拖动一个正常体型的成年男性…….

  8. 不要超重,不然受伤被卡车里的时候别人拖不动你。

急救课的下半场更刺激了😂 分别学了遇到心脏病发作、中风、骨折、烧烫伤、中毒、窒息病人的基本急救措施。具体怎么做就不一一列举了,就说说我从中体会到的最重要信息吧:

  1. 永远把自己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当打开急救箱时,第一个要拿的东西是一次性医用手套,任何时候都要避免接触到伤者病人的血液体液呕吐物以免被感染、中毒。 当碰到需要救助的伤者时,第一步永远是“look, talk, touch”,如果对方神志清醒,那要征求对方同意才能进行救助;如果对方拒绝,则不可以强行救助,否则可能伤到自己。 在高速上遇到事故首先要给自己制造安全区,打灯,放警示三角标,穿反光背心,才可以下车救助别人。 也是因为这个原则,永远别做直接用嘴把蛇毒吸出来这一类的行为……

  2. 记住自己作为 first aid giver 的义务与其边界。 以合理方式施救是公民义务之一,但你也要明白自己非专业医护人士,不可做超出急救范围的事,比如清理别人的创伤,在烧烫伤上涂不明药膏,给别人催吐等等需要医护知识才有权限做的事。 我觉得这一点应该扩展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不要轻易给别人医学建议,更别说给人胡乱治病了,例如有时会看到祖辈给孙子灌什么乱七八糟的药把小孩给治死了还一脸茫然的社会新闻。

  3. 当目击意外事故时,除了急救外还有些其他注意事项。 比如,你撕掉剪掉的衣物、伤者的随身物品不可以扔掉,需要保留下来留给警察或救护车工作人员。此外还需要保持警觉,过后把现场情况描述给警察。有时事故并非单纯意外,还可能是纵火、虐待等人为事件。 我想起之前看过的一条国内社会新闻,病人家属因医护人员把病人脏污的衣物扔掉而向医院索取赔偿。这样一想,这种情况下确实是医务人员不够专业的表现。

  4. 在德国所有车辆和办公室内都必须存储急救箱。所以当你在路上需要一些简单的伤口处理工具或需要救助别人时,可以随意拦一辆车,要求司机把车内急救箱借给你使用。此时司机不可以拒绝这个要求。

最后还是要强调一点,看和听的用处不大,安全与急救知识必须要上手学习+反复演练,比如我今天在假人身上做CPR时才体会到心脏按压真的需要按到很深(5-7cm),以及如何用自重来放松地做CPR。